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贸易纠纷案例分析——4万多美元打水漂的惨痛教训
2009-03-04 17:17  文章来源:驻利比里亚使馆经商处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调研

  一、案情简介
  
  中国某制药公司(简称S公司)于2008年3月同利比里亚某公司(简称M公司)签订4吨加纳籽(用于制造抗抑郁症药)和8吨Voacanga籽购买合同,总金额44000美元,双方约定由M公司在利收购货源并出口至S公司,S公司向M公司预付部分货款。
  
  合同签订后,S公司派人赴利协助M公司采购货源,并向M公司支付了2万美元货款。在共同收购了2吨货源后,中方代表回国,要求M公司继续组织货源,并以货柜为单位集中发货。至4月份,M公司表示已无资金采购剩余货源和组织发货,要求S公司继续支付货款。S公司由于已被套住2万美元,只好又向M公司支付了2.1万美元。此后,M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迟发货。11月,M公司代表访问S公司,双方签署补充协议,规定M公司最晚于11月10日发货,而M公司再次要求S公司提供资金支持。至此,S公司有所警觉,拒绝了其要求。此后,虽经S公司多次催促,M公司始终拒绝发货,中方预付款也无法收回。
  
  后经我驻利比里亚使馆经商处调查了解,M公司承认收到S公司所付货款并称已全部用于购货,只是因S公司要求以集装箱集中发运,先期所购货物长期存于仓库已烂掉,所以不仅拒绝退赔S公司货款,而且要求中方公司赔偿其自身购货损失。S公司随后派人赴利了解情况,发现M公司身缠多起官司,已被当地法院冻结资产,处于破产状态。S公司认为,追讨货款希望渺茫,通过司法程序恐亦难以解决,还将为之耗费大量精力和财力,于是决定放弃追索和起诉,无奈之下只能接受损失。
  
  二、案情分析
  
  1.合同约定内容有暇疵。双方签署的是购买合同,执行的却如代理合同。双方对货物特性未做充分考虑。中方要求的交货方式也似乎过于呆板。
  
  2.合同付款方式对中方明显不利。中方未待外方发货即大量预付货款,致使大量资金被套,即便后期对M公司有所警觉,却无奈越陷越深。
  
  3.中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缺乏监督和变通。S公司起初采用与M公司一起收购货源的做法是可行的,若坚持下去本可避免问题发生。但后来S公司代表回国,轻信M公司的同时增付货款,且没有及时将已收购的货源拿到手,最终造成损失。
  
  三、经验教训
  
  利比里亚国情特殊,商人资信状况参差不齐,从上述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,同利比里亚客商做生意一定要施以必要的谨慎,特别是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环境下,我方企业更要注意收汇安全。我们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:
  
  1、加强对合作伙伴的资信调查。利比里亚目前正处于战后重建阶段,当地企业普遍规模小,实力弱,有些企业为招揽投资故意夸大企业实力,甚至不惜弄虚作假,一旦套入资金或出问题后便一走了之,也有个别企业专干坑蒙拐骗勾当。我方的资信调查一定要深入细致,多方了解,不被表面现象所蒙蔽。S公司曾派人到M公司考察,感觉该公司有车有房,像是颇具实力,也熟悉货源,因而轻信了该公司,以至被其蒙蔽。
  
  2、尽量采取相对安全的付款方式。为警惕付款风险,我方企业应要求对方尽可能采取信用证等形式付款。预付货款一定要谨慎,避免被套入,而且最好能够控制货款走向。一旦发现有出问题的迹象,要有止损的决心,货物或货款能够收回多少算多少,尽量减少损失 。
  
  3、与我驻利使馆经商处加强沟通。在对方资信不明或举止可疑的情况下,我方公司应向使馆经商处咨询,经商处将尽力帮助国内企业了解客商情况,及时提醒相关注意事项,尽可能避免上当受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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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: 于 2009-10-11 05:30:28 发表评论
你们的工作是所有住外经济产赞处中最好的,向你们致敬
网友:Charles 于 2009-09-22 22:01:41 发表评论
很深刻的案例
网友: 于 2009-06-22 12:49:20 发表评论
我觉得利比里亚经参处是最好的,最负责的经参处!谢谢你们,辛苦了!
网友:alvinwei 于 2009-05-27 14:45:11 发表评论
谢谢经商处的同志提供的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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